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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只做表面工作-污水廠為何不治污
      創建時間 2016-03-08 來源 豐鎮市雙利火山巖生物濾料有限公司 瀏覽

        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現行標準明顯滯后于生態文明建設新要求。治本之策是相應提高排放標準,同時鐵面無私嚴加監管

        以治理污染為本職的污水處理廠,只是做一些表面工作,竟然成了全省超標排污大戶。如此怪事,最近發生在甘肅省。

        甘肅省近日點名通報全省14家超標排污企業,污水處理廠居然占了35.7%,其中白銀市平川區清源污水處理廠的氨氮最大超標倍數為4.12。專業治污機構成了人人喊打的超標排污大戶,讓人費解。

        治污者為何變身排污大戶?最直接原因,是這些污水處理廠的運行、監管出了問題。一些企業為了節約成本,污水處理環節偷工減料,甚至形同虛設——只在政府部門上門執法檢查時才開機應付一陣,平時所謂的治污,只是對進廠污水中混雜的漂浮物簡單打撈、過濾,里面的氨氮、重金屬等主要污染因子,則沒有實質性的處理。

        污水處理廠成了新的污染源,看似讓人匪夷所思,這新聞卻道出了一些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尷尬存在。一方面,大家對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越來越重視,甚至將水體變清、環境改善等重任都寄托在它身上;另一方面,由于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起步晚、標準低,哪怕是按現行標準實現了達標排放的,它排出的大都還是未達公眾期待的臟水。

        比如,根據現行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,其達標排放化學需氧量(COD)的最高許可范圍在50—120毫克/升之間,但這一要求遠低于地表水國家標準——三類水COD最高濃度是20毫克/升,即使被視為污濁的地表五類水,其COD濃度也不能高于40毫克/升。這就是說,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的大量污水,仍可能是超出人們預想的劣五類水!

        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現行標準是十幾年前制訂的,明顯滯后于當前的環保形勢。如果不盡快將排污標準與地表水國家標準相銜接,那么我們就無法指望污水處理廠總是能流出讓公眾滿意的清水。因此,治本之策,在于按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,提高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,同時,鐵面無私嚴加監管。